1、申请受理
(1)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,直接进入受理步骤,当场出具受理通知;
(2)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,出具受理通知书。
2、审查与决定
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、条件、标准,通过审查,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;申请材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、条件和标准,未通过审查,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。
3、颁证与送达
发证: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副本;
送达方式:窗口领取和邮件寄送两种可选。
扩展资料:
北京工商注册公司的申请材料:
1、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:由拟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。
2、公司章程:全体股东共同签署,其中全体股东共同签署,其中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,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3、股东资格证件: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,企业法人股东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4、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:在申请书中的《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经理、监事信息表》页签署确认任职信息的可不提交此文件。
5、《住所使用证明》。
6、许可项目审批文件。